以200万元的价格买断未来?职业负债者:三个月“轻松收入”换取两年监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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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200万换取人生自由”

与公众普遍看法相悖,职业背债人的构成实际上相当多样。据第一财经记者的调查,这些人包括了低收入群体、追求高薪的失业者,以及部分面临资金困境的小微企业主。

“三个月内赚取200万,代价是成为信用不良者。”这是许明(化名)一开始就明了的事实。他来自我国粤西的一个乡村,初中毕业后便进入工厂工作,长期处于“收入微薄,开销大”的状态。

许明首次接触背债是在社交平台的评论区。有人宣称可以大量招募“征信白户”村民,在短时间内赚取百万元。在贷款行业中,那些“征信良好,无房产、车辆、其他资产”的人被称作“征信白户”。这类人大多居住在农村,平时不向银行贷款,个人征信保持良好。

他视此为“改变命运的机会”,一旦拿到钱就打算隐姓埋名,享受富裕的生活。“最坏的结果就是不能乘坐高铁、飞机。这就像父母那辈人下岗时买断工龄。我去这样做,用200万买断人生。”许明如此解释。

与许明不同,之前在工地工作的陶天(化名)是糊里糊涂地成为了背债人。由于行业不景气,他去年至今的打工生涯时断时续。有一天,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,声称任何白户都可以尝试“年薪百万的职业”。他联系了这家公司,对方承诺只需配合完成购房流程,就能轻松获得一笔可观的报酬。

中介告诉他,需要“伪装身份,向银行贷款,购买一套房产”。中介承诺会偿还1到2年的房贷,从主观上讲这不算诈骗。即便出现“爆雷”,也有人会来处理。尽管他明白“可能违法”且“对征信不利”,但仍然决定冒险一试。他按照中介的要求,伪造收入证明、社保记录,甚至办理了银行卡和电话卡。

孙玉(化名)则是出于迫切的资金周转需求而接触背债。他曾是一家餐饮店老板,但疫情期间严重亏损,四处借款却无果。在压力之下,孙玉决定“破罐子破摔”,牺牲信用以换取快速的资金,他打算为一家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,以换取200万元的报酬。

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背债人,因各自不同的动机和相似的目标而聚集在一起。在中介的流水线操作下,他们不再是失业、贫困、资金链断裂的“失意者”,而是在签署各种文件后,被精心包装成拥有资产、工作、公积金的“三有人员”。

许明和陶天被包装成一家工业公司的财务经理,年收入10万元。孙玉则被包装成一家建设公司的高管,拥有稳定的收入和丰富的个人资产。陶天回忆,当时他签署了大量文件,中介公司发送了一家公司的名字和相关信息,要求他牢记,以便在申请贷款时使用。然而,他对于如何利用这些身份、它们将用于何处、具体操作方法却一无所知。

涉及团伙作案和多次骗贷行为

在债务累积环节,职业背债人必须与复杂的中介网络打交道。孙玉和许明接触的中介超过十人,包括“拉人头”的“介绍人”、“对接客户”的“渠道商”,以及负责“实操”环节的所谓“真正中介”。

许明回忆,他最初接触的是网络上的介绍人王某,王某收集资料后,将他介绍给了“上级公司”,即李某。李某检查了他的征信报告,帮他包装身份后,又将推荐给了丁某。丁某直接与操作团队对接。这个团队中有人负责找房子,有人伪造工作和社会保障记录,有人与银行内部贷款经理沟通。他们最终会被拉去“背房”“背车”或“背企业”。许明选择了收益最大的“背房贷”。

孙玉也经历了多个中介的标准化流程,最终进入实操环节。但他很快打起了退堂鼓,因为经手的人太多,他觉得自己实际能得到的钱可能有限,冒险似乎不值得,于是决定“跑路”。然而,此后他仍然不断接到各类中介的联系。他从一名中介那里得知,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发送到一个大约百人的微信推荐群中。如果最终促成背债“生意”,发送信息者可以赚取一两千元的“介绍费”。

实际上,从各类判例来看,在职业背债模式中,中介通常并非单独行动,而是构建了庞大的网络。

今年7月,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贷款诈骗案,柯某某和胡某夫妻作为名义上的贷款“背债人”,但背后涉及一个由9人组成的“包装贷”团伙。其中,徐某和魏某是提议者,许某某是中介,高某是联系人,陈某、韩某某和桑某某是具体实施者。8月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披露的翟某某等4名贷款中介案例,同样涉及包装贷团伙。

对于庞大的中介网络来说,让职业背债人背负“房贷”等只是开始。

记者调查发现,职业背债人最初背负的债务主要来自三类“硬资产”:房产、车辆及企业债务,这些大宗标的通常可以撬动更高额度的贷款。

许明告诉记者,在通过“高评高贷”套出第一笔资金后,他并没有拿到承诺的报酬,中介却要求他以这套“名下”房产继续贷出更多的款项。他听从安排,分别在一家股份制银行和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装修贷款,共套出约20万元。此外,他还申请了多笔消费贷款。中介机构通过团伙作案,有时能在极短时间内诈骗数千万资金。例如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的案例中,2022年12月,翟某某与黄某某、王某某等被告人串通,明知连某某不符合银行贷款资格,却伪造其工作单位、住址和公积金缴纳记录,骗取两家银行个人信用贷款合计50万元。翟某某等人还包装了20多名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个人,假扮成医药公司、建筑公司等单位的员工,以此手段骗取上海某银行“个人消费贷款”总计1110万元。

另外,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曾经曝光的案例表明,一个专业的负债诈骗团伙累计骗取银行贷款超2亿元,扣除购房款和已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后,实际诈骗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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